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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

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

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因此,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

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

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该考试时间

由证券协会每年统一确定,资格考试已全部

采用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统考、闭卷方式对

学员进行考试     考试介绍

  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

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

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人员,

即取得从业资格。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

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

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

)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

书,考试内容主要为《证券学》的基础知识

和基本理论(包括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

化分析等),考试的具体科目为《证券基础

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

五门。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是适应证券市场

健康发展的需要应运而生的。
1995年,国务院证券委发布了《证券从业人

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在我国推行证

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这个规定

,我国于1999年首次举办证券业从业人员资

格考试,
2002年,中国证监会赋予中国证券业协会组

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管理职能,

并颁布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业协会随即建立了教材编写、资格

考试、资格管理、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和培训

等一整套的工作体系。
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举办了三十余次证券

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为证券市场输送了三十

余万名合格从业人员。对于提高证券从业人

员素质,规范证券机构的执业行为,推动证

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证书相关知识
申请条件
申请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被

证券从业机构聘用、符合《办法》第十条规

定的有关品格、声誉方面的条件;申请从事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还应当具有中国国籍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

历;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具

备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及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的条件。执业证书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

证券业协会申请。协会应当自收到执业申请

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

证书。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

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

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取得执业证

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

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

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

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

表及第八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

构;
(二)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

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

,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三)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

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

及有关的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

料后三十日内审核完毕。
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

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

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何两科专业科目考试的,

取得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蓝色)。
通过基础科目及其他四科专业科目考试的,

取得证券从业二级资格证书(紫色)。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执业证书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资格证书类别
证监会接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

材料做出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发给资格证

书。中国证监会还根据证券从业人员的情况

将资格证书分为下列类别:
1.证券代理发行从业资格;
2.证券经纪从业资格;
3.投资顾问从业资格;
4.证券中介机构电脑管理从业资格;
5.证监会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类别。
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至少应获得中国

证监会规定类别资格证书中的两种;证券经

营机构中内设各证券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

人员应获得中国证监会资格证书类别中与其

所从事专业相对应的资格证书;
证券经营机构下设的证券营业部的正、副经

理人员应获得证券经纪资格证书;
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代理发行业务的专

业人员应获得证券代理发行资格证书;
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专业人

员、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

事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证

券投资咨询机构内设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

理人员应获得投资顾问资格证书;证券清算

、登记机构内设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

员应获得证券经纪、投资顾问、证券中介电

脑管理三种证书中的一种;
各类证券中介机构的电脑管理人员应获得证

券中介机构电脑管理资格证书。
中国证监会对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注册

登记并社会公布。
考试大纲
2013年第一次、第二次全国从业资格考试、

第一、二、三、四次从业资格预约式考试使

用2012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第三次、第四

次全国从业资格考试、第五、六次从业资格

预约式考试使用2013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暂

未出)。
第一部分 市场基础知识
本部分内容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等资本市场基础工具的定义、性质、特征、

分类;金融期权、金融期货和可转换证券等金

融衍生工具的定义、特征、组成要素、分类;

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结构、运行;证券经

营机构的设立、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

控制指标管理;中国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监

管构架以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资格管理

等基础知识。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和证

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主要法规和

职业道德规范;掌握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

和风险监管。
第二部分 发行与承销
本部分内容包括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

务、股份有限公司概述、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

的发行、外资股的发行、公司收购、公司重

组与财务顾问业务等。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悉证券经营机构

的投资银行业务基本理论、资格条件和管理

要求;掌握我国证券发行与承销各项业务、各

个环节的业务流程、执业标准和管理要求。
第三部分 证券交易
本部分内容包括证券交易的定义、原则、要

素;交易机制、交易程序特别交易事项;证券

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和债券回购交易的基本知识和

管理要求;证券登记、清算、交收的概念和运

用等。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交易

的程序、交易规则、经纪、自营、客户资产

管理、融资融券和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特

点与管理要求。掌握证券登记的种类和基本

内容,清算与交收的基本原则、流程和结算

风险及防范。
第四部分 投资分析
本部分内容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可转换债券、股指期货以及权证等投资价

值分析;宏观经济分析的基本指标,宏观经济

运行、经济政策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环境等与

证券市场之间的关系;股票市场的供求决定因

素以及变动特点;行业的一般特征、影响行业

兴衰的主要因素以及行业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方法;公司的基本特征分析、财务分析以及其

他主要因素的分析;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的主要

理论以及主要技术指标;证券组合理论、资本

定价模型以及证券组合的业绩评估等;金融工

程的技术应用、期货(包括股指期货)的套期

保值与套利以及风险管理VaR方法等。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投资

的价值分析、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

司分析、技术分析、证券投资组合的基础理

论和应用方法,金融工程与期货的理论与应

用,以及证券分析师、证券投资顾问及证券

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五部分 投资基金
本部分内容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概述;证券投

资基金的类型;基金的募集、交易与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内

部管理与内部控制;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

估值、费用与会计核算;基金的收益分配与税

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的监管;投资组合理

论及其运用;资产配置管理;股票与债券的投

资组合管理以及基金绩效衡量等。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有关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运作实务以及与基金

投资管理有关的投资学方面的知识,熟悉有

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基本要求。
第六部分 参考法规
参考法规目录包括与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司法解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

主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考生应当根据参加考试的科目,熟悉下列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司法解释以及上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

主要自律规则属考生应了解的内容。
考试注意事项
1、切记不要忘了带身份证和打印的准考证
2、由于考前要拍照、而且是陌生的考场、陌

生的机考,建议早点到考场。多点时间看书

,也比堵在路上好;
3、登陆考试窗口需要考试帐户和密码,忘记

了的可以在自己的准考证上查阅;
4、记得带一支笔,纸就不用带了,老师会发

,准备在计算题时使用;
5、做题时注意按顺序做题,先找简单的做,

不会做的点“标记”符号,待回头再做;
6、做题时要注意审题,特别是多选题;
7、考试时间到交卷时间系统会统一交卷,希

望自己把握好个人做题的速度;
8、要学会放弃,太难啃的计算题,就不要让

自己在上面耽误太多时间,不值得;如果觉

得有时间去做,可以标记它,等回头再去看

,这样的话不会影响其他的题目的做答。判

断题原为倒扣分,现已经改为“答对得分、

不答或答错不给分”。
9、考试为抽题,各人考试试题不一样,注意

不要看人家的,有可能弄巧成拙;
10、在考试软件的右上方有时间,注意看着

;第一要务是保证所有的题要做完。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

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

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流程分个人报名、集体报名两种。
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点击证券从业资

格考试报名→申请账号及密码→按照提示填

写个人信息及报考科目→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即可→网上确认报名。
Ⅰ.个人报名
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

名。
Ⅱ .集体报名
采用集体报名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法

人单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并

由集体统一组织(报名、汇款等)。
职业定位
证券从业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

当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具体而言,证

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

、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

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

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

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

,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

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

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证券资信评估机

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

管理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应

当取得执业证书。相关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

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被证监

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被协

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

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考试相关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机构是指《办法》第三

条规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专业人员和

证券业务是指《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和

业务。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依据本细则规定,负责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

及执业证书管理工作。
第二章 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四条 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

当依据本细则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

书。
第五条 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人员,

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

目资格考试的,取得从业资格。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办法》

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

申请执业证书。
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应当同时符

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证券、期

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条件。
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同时符

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执业证书的申请通过协会执业证书

管理系统进行。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机构提交下列申

请材料:
(一)执业证书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执业证书的申请程序是:
(一)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

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书面申请表

及第八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二)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

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

,电子申请表提交给协会;
(三)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审

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

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三

十日内审核完毕。
第十条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通过

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向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备

案后,颁发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的互联网站

公告。执业证书由所在机构向协会统一领取


对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以书面方

式通知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含香港地区应

考人员) :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 不大于50

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相当于高中以

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